买过保险产品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投保时消费者跟保险公司已经有约定好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据悉,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断交一次保费,断交期间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会给付保险金。具体来看,通常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所欠交的保险费,其数额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每期保险费数额为准。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仍未交纳保险费,那么,此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24时起效力中止。
而在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投保人是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如果投保人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并就恢复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此保险合同效力恢复;如果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未就恢复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保险公司则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此合同中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按时缴纳保险费,且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宽限期,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这份保单重新计算等待期,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而且,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不仅需要将未交的保费补上,还需缴纳一定的利息。
因此,小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买保险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签约保险合同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看清免责条款,以及有关断交保费的一些提示,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合理安排保险保障。投保后,请记好每期交保费的时间和数额,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断交情况。